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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天……

正要撂电话,旁边始终充当木桩子的雷启忽然开了腔。

“卫岚。”

电话那头一愣,旋即是惊喜交加。

“雷启哥?!你已经到了啊!”

卫岚的嗓音向来偏于低沉,但年纪毕竟摆在这儿,现在高兴了,声音就活泼泼带了少年气,感染得雷启也笑了一笑。

“嗯。下午五点多就到了。”

听了这话,董霄登时错愕地看了过去。

要真是五点多到的,依这人的一根筋程度,保不齐是坐在她家门口,硬生生等到了她九点多回家。

问题刚蹦到脑子里,解决法子就来了——等了多久,看蛋糕化没化不就知道了?

雷启正和卫岚一迭一句说着话,见董霄走到桌前一扯四四方方的礼盒袋,还挺高兴,以为她嘴上不说,但其实饿了想吃蛋糕。

幸好买得大,当饭吃都够了。

董霄往袋子里瞥了一眼,蛋糕倒是没化,她又伸手进去摸摸簇拥着蛋糕的五六只冰袋,冰袋却软绵绵的,不复坚硬。

在这样的初春天气想让冰袋融化,四五个小时不是刚好吗。

想着雷启抱着这样一份大而无当的蛋糕,在她家门口或站或坐地等了小半天,用十分摇滚的帅脸做傻事,董霄一时没忍住,噗嗤笑了出来。

雷启不明白她在笑什么,但口中回答着卫岚的话,同时陪着她悄悄牵了牵嘴角,心里更高兴了。

可不出片刻,董霄就又黯淡了神情,定定地盯着地面,最后带着些决然地抬眼看向了他。

这一眼很有力道,是藏着千言万语的样子。

只可惜雷启这几个月在国外,光是理清自己的思绪就耗费了所有脑力,现在彻底被董霄一连串的变化弄迷糊了,领悟不了她藏在眼神中的千言万语。

他不知道,因为他太富裕的家境,太顺遂的人生,所以即使董霄把心事写成了一本书来给他摊开了看,他恐怕也只能恍然,不能领悟。

他不能懂得,董霄的人生是一条永无止境的上坡路,想往上走,多么困难,但要滚落下来,只需要她一个晃神就足够了。

许多年来,天知道她硬生生扛过了多少晃神的瞬间。

暴雨打不到车的傍晚,醉醺醺没人接的午夜,噩梦惊醒的时分,重感冒躺在床上,想喝杯水,却无论如何调不动力气的时候。

她纵然近乎顽固地坚强着,可毕竟才活了二十来岁。二十来岁,对于人类来说,简直还是摸索行走的小孩子,又怎么能在有限的年月中练出一颗刀枪不入的金刚心来?

她于是小心翼翼怀揣着一颗血肉捏制的心脏,会孤独会难过会无助会惶恐,会有疲惫不堪,想要流入世俗的瞬间。

正如现在,她看着雷启,心脏不可避免地软成了一滩水,一流就要流向了他。

越是心软,她脸面上就表现得越冷漠,那是理智在对她耳提面命,提醒她雷启是个天生的糊涂种子,如果压根没想明白,而只是因为一时兴起而和她在一起,两个人最后恐怕会落到相见两相厌的境地。

其实世俗没有什么不好,只不过她力量薄弱,一旦流入世俗,再想挣扎出来就太难太难了。

所以此时此刻,她不得不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,来面对她人生中最具诱惑力的“一瞬间”。

另一边,电话里外的对话还在继续。

“要开录音棚?那雷启哥你打算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