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着急了吧。
桑恰伊在克制自己想要舔犬齿的冲动,他望着面前被他喊出来的发财,心里升起了一股熟悉的感觉。
那是看到伤口,嗅到了血腥气的记忆。
再强悍又能如何呢?终究会被他们忽视的家伙给咬死啊。
为什么这些强者总是忽略他呢?
桑恰伊不明白,他也不打算想明白这些事了。
他喜欢这种忽视。
作者有话要说:
之后的时间比较自由了,会一直连更到完结的,[熊猫头],谢谢大家这段时间的体谅,因为自己的原因断更了好多次了[合十]
第74章 求生
“你问我余夕的喜好?你真想攻略余夕啊?我劝你别这么搞哦。”发财趴在了地上,“余夕不喜欢你这样的家伙。”
“那你觉得他想杀了我吗?”桑恰伊问。
“难说,我跟他闹掰之后他好几次都想杀了我,最严重的一次是差点把我给捅死了,但他没追击,我活下来了。”发财回忆过去,“我和他以前还是朋友来着。”
“这样啊……没关系,死在他手里我也能接受。”桑恰伊说。
发财歪了一下脑袋,桑恰伊继续说:“死在其他人手中会让我不甘心,他的话……我起码不担心他折磨我,我大概会死得很幸福。”
发财的脑袋微微后仰,他脖颈上的毛和肉挤成了一团,配合着他一言难尽的表情,看起来格外滑稽。
“说真的,他不是我这样的人,他杀了我之后他会一直记得我吧,记得我的心跳是怎么停止的,记得我痛苦的表情,夜晚他总会梦到我绝望崩溃的模样,这不够好吗?他永远记得我。”桑恰伊笑了,他的笑声越来越大,越来越响。
发财的毛炸了起来,他甩了甩自己的脑袋:“玩游戏不准过头,不然我就先一步弄死你,我可不是什么懂得愧疚的机器人。”余夕只剩下最后三百年了,发财不希望自己老朋友未来总会想到这么个家伙。
“你很在意他?”桑恰伊看起来并不害怕发财的威胁,“也是~毕竟他是你唯一的朋友了,虽然你们的关系不怎么样,你肯定希望他在未来能陪你走下去的。”桑恰伊早就知道余夕还剩下三百年左右了,他在余夕漫长的记忆看到过。
余夕的记忆真是一个好东西,虽然它们现在在桑恰伊脑子里变得朦朦胧胧了,但他们能让桑恰伊学会冷静,他的脑子好像没那么疯了。
发财没有开口。
陪着他?哪怕相隔甚远,两个人一句话都不沟通,只要知道有那么一个人存在,知道有个人拥有和自己相同的记忆,那他就依然不是孤独的。
所以发财在得知余夕删除了部分记忆才会那么失望,那么难过。
他知道余夕的生命即将走向终结了。
发财对人类的观感一般,在兽人的神话里,人类是赐予了他们生命的神祇。可真相是人类害怕孤独,他们擅自将动物变成了兽人,兽人说着人类的语言,成为了人类文明的附属品。
发财并不厌恶人类,他甚至能理解这些人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