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罢,他就等着董霄拔高调门,和他一句两句地吵起来,一如往常。
可不同以往,董霄怔了一下,依旧是笑,口吻奚落,奚落的却是自己。
“是啊。不过你也说了,乐队只是玩,而二十来岁的人,哪有一辈子玩下去的道理?况且,这份工作真挺不错的。一年十三薪,月薪税后5K,之后还能涨,而且给交五险一金。虽然是单休,而且前三年没年假,不过听说年终奖金给得挺大方。入职后……”
一言一语,织成细密锁链,雷启身上松泛的高领毛衣渐渐勒得他喘不过气,偏偏董霄说话间始终在笑,不笑强笑的那种笑法。
笑得他难受,倒宁肯痛快吵一架。
“那我们呢?”
董霄还在说,而雷启打断了她。
“我们从火场里逃了出来,接了吻,你要当这一切都没发生过吗?”
董霄不肯认真作答,揶揄着非要玩笑。
“不然呢?是你亲了我,难道你还要我对你负责?”
雷启沉默两秒,豁出去了似的:“对。那是我的初吻,我要你对我负责。”
“……”
“除非,你想耍赖。”
董霄久久看着他,终于不笑了,卸下了笑容的脸显出空前的疲惫,露出想来根烟的神色,而后也真的给自己点了根细烟。
“……你也说了,我们从火场里逃了出来,既然已经逃了出来,那摆在我们眼前的问题就不再是‘大火’,而是‘生活’。而‘生活’,向来比‘求生’要难得多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意思就是,我现在连自己的人生都没法负责了,更别提对你了。”
“所以你就要放弃我,也放弃锈月了吗?”
董霄慢慢吐出一口烟气,想雷启到头来还是太傻,居然以为她在放弃他们。
其实是,她人生中一再妥协的事情太多,她的学业,爱情,家庭,以及很快就要从事的事业。没能妥协的,任性到底的,真正纯粹的,就只有眼前的雷启,和他们的乐队。
这间狭小混乱的排练室,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乌托邦,仿佛废墟里唯一一个洁净璀璨的水晶玻璃球,她无论如何不想让现实世界染指。
更何况……
“我没有放弃你们,是以后的我没法再吸引你们了。”
雷启皱眉,不懂意思:“你在说什么?”
“以后的我,一天工作十小时,一周工作六天,逢年过节也不一定会有假期,我所有的时间都会用在通勤吃饭和睡觉上。我没法再成为一个贝斯手,贝斯大概只能在公司年会的时候被人推上去表演,而乐队在我生活中的占比,大概只存在于我通勤时的歌单里了——如果我还没有困到嫌摇滚太吵的话。”
“那……”
“而你,我问你,雷启。不再玩乐队的,每天只能上下班,平平无奇黑头发淡妆衬衫裙的董霄,对你而言,还是董霄吗?”
顺着话语,雷启想到帮她吓走相亲对象那天,从车里走下来的,全然陌生的长裙漂亮女生……那女生,说真的,又有哪一点像董霄?
雷启哑然,半晌低声说:“但我可以帮你。”
“如果你指的帮我,是和我结婚,用你的钱来供给我玩乐队的话,那你就是看轻了我,看轻了锈月,也看轻了我们之间的……感情。”
董霄笑了。
“前几年追我的人比现在还多,如果嫁给一个高大有钱的男人就能解决我的问题,那我的问题早可以在前几年就被解决了。总而言之,不管发生什么,雷启,这是我的人生,这些是我要操心的事,不是你的。”
界限分明的话,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