栖在怀中,只有一双手臂还不敢泄劲,铁链似的箍着卫岚的腰,死活不肯撒手。
不撒手就不撒手,卫岚任他抱着,也抱着他,摸他手是冰的,脸是湿的,破衣烂衫,浑身隐隐还在打颤。
卫岚哪见过这样的沈子翎——世上又有谁见过这样的沈子翎?他一颗心疼得油煎火燎,远远望向那帮乐队人,试图寻找答案,却只从人家脸上看到欣慰和尴尬,再看地上,地上还留着扭打的痕迹,沈子翎那件簇新的贵价大衣此刻破破烂烂团在一边。
卫岚知道沈子翎好面子,又怕他冷,就展开宽大的棒球外套,将沈子翎整个儿搂了进去,茧似的深深包裹住。
他自己是无所谓他人目光的,就有一搭没一搭亲着沈子翎的发心,并不急着问缘由,只在口中嘟嘟哝哝念着子翎,哥哥,宝宝……
小年轻,为哄恋人,好不要脸,耳听着称谓花样百出,越来越肉麻,终于在一声“乖乖”后,沈子翎忍不住破涕为笑。
“……真腻歪……”
喉咙沙哑,可腔调好歹是以前的腔调。
卫岚亲亲他的额头,说。
“就是要这么腻歪,我在私底下连更腻歪的都偷偷叫过了,叫声乖乖怎么了?”
外套拢起闷黑暖和的窝巢,卫岚的嗓音沉沉降下来,沈子翎遂顺着他的亲吻和声音抬头,雏鸟候食一般,下巴抵着卫岚的胸膛,感到那里头的心脏一勃一勃,沉稳有力。
他忽然很想撕开那层血肉,摘下卫岚的心脏,自己蜷缩进去,取而代之。
那才叫真的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生生世世再不分离。
今天这样濒死的绝望,他再也不要经历一次了。
卫岚不知道怀中人隐隐发疯,手掌烙在他胸口,是正谋划着要吃他的心,只拢着沈子翎的后脑勺,宽慰着一点点问。
“哥,你怎么来了?”
经此一役,沈子翎终于毫不掩饰。
“来见你最后一面。”
“那怎么会……”
卫岚卡壳,不过后话不难猜,自然是指这闯火场又打群架的行为。
沈子翎一笑,黑眸弯弯隐在暗处,森森然带一点水光。
“我以为你在里面,以为这真的是来见你的最后一面了……我舍不得你,想再陪陪你,仅此而已。”
卫岚愕然,不远处火警声大作,是消防队终于破除万难到了现场。
而此刻,那栋房子已经全部浴在了火中,哪怕天降大雨,恐怕都得淋上一夜才能彻底浇熄。
沈子翎,为了他,差点儿……真是只差了一点儿,就扑进大火中了。
要是搁之前,听说沈子翎甘愿为他去——真正是“赴汤蹈火”了,那卫岚肯定要感动得不得了。
一个人愿意为了另一个人去死,或陪另一个人去死,这不就是古今中外爱情故事里最赞颂的“殉情”吗?
美好,浪漫,求之不得!
可此时此刻,当火焰真的吞噬掉一整栋房子,当沈子翎真的满身狼藉地站在他面前……
卫岚只觉出无限的后怕,冷汗霎时浸透了后心。
当半个多小时前,他因为肚子饿,而不去睡觉,转而下楼找吃的时;当十来分钟前,他在小吃街遇到恐慌的弥勒和老宋时;当老宋听他说完原委,想起什么似的,忽然脸色一变,让他赶紧去后台看看时……
袭郁
他没想到,原来这一件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后,藏着的是命运怜惜,是只差一点点,他和沈子翎就真的天人永隔。
几乎同时,他颈侧突然一痛,是一个多月前和陈林松打架时,抵在他脖子上的手术刀在记忆中银光闪闪,锋利锃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