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,董霄根本不想分辨,忍无可忍吼道。
“雷启!”
非但吼不停,雷启还霍然站了起来,死死盯着她的背影。
“这话不好听是吗?难听是吗?这些话我忍了两年,难听你也将就听吧!我当初加入锈月是看上你的创作,而不是你一遍遍想办法改编他的歌!那些人说你没才华,说你江郎才尽,说他走后锈月就只知道啃老本,这些话对你来说就不难听吗?你这么糟蹋锈月,更糟蹋自己……”
董霄骤然回身,没擦干净的口红沾在唇上,唇色和她的眼睛一样红。
“糟蹋锈月?我最糟蹋锈月的就是找了你这种人当主唱!我为了锈月联系了多少创作人?想了多少办法来宣传?如果不是我臭不要脸地、一遍又一遍地去找当年认识的朋友,我们又怎么可能被音乐节邀请!你呢?你又做了什么?你就是个自私自利,只顾着自己舒服的大少爷!你就是人生过得太顺了,才觉得所有人所有事都要顺你的心,所以你能在英国上音乐学校又突然休学,能不在乎乐队赚不赚钱,能现在随随便便要求我嫁给你!”
“我只是想帮你,我不想让你去上每周工作六十个小时的破班,这就叫错吗?!”
“哦,那我真要谢谢你。但你猜怎么着,这份每周六十个小时的工作就是我这种人的宿命。我喜欢乐队,我试过了,试了六七年,结果呢?我认命了,或者就像你说的,我认输了。雷启,真的,人要学会妥协。”
“你才二十几岁,为什么要妥协?”
董霄看着他,无限疲惫。
“我是说你。”
“……”
“我的意思是,雷启,人生在世,你要学会妥协。学会……接受一切热闹都会散场,接受锈月很快就要没有我了。但你总会妥协着迎接新的人生,你会有新的贝斯手,你们会有新的歌,你会回到自己的世界去,会遇到别的女生。”
“……我不要。”
董霄一怔。
雷启向来漠然,对谁都漠然,此刻却顽固得不讲道理,幼稚近乎绝望。
“如果你走了,那你就是抛弃了锈月,也抛弃了我。你别想着我会守着锈月等你回来。”
董霄微微苦笑,刚想开口,可雷启多怕自己会听到更决绝的言语,又说等等。
他拿出手机,找出自己的音乐软件听歌排行。
播放第一的,听了几千遍的,是董霄当年那首连名字都没有的贝斯独奏。
他说。
“我是为了这个才来的,要是你还有这个能耐,就拿出来给我看。要是没有,不用你走,我走。”
董霄眼里氤氲着水光,盯着屏幕看了片刻,她别开目光,轻声说。
“早就没有了,你走吧。”
“……董霄……”
“雷启,你理解我的。我知道,你理解我,这次的演出结果你也看到了,我最后的尝试也不过如此。所以……别再说了,没可能了。”
雷启安静下来,良久良久,他最后溢出一声冷笑。
“是啊,我理解你。全天底下,我最理解你。但董霄你知不知道,你的……”
他抬起双手,随着国外习惯弯了弯食指中指,用作肢体上的双引号。
“……‘灵魂伴侣’,可比男朋友难当多了。”
董霄呵地一哂,正要说话,依稀听到楼下尖利的喊声。
他们关着门,刚才又吵得厉害,现在屋里静了,才发现那尖叫不止一声,显然也不来自于舞台,处处透着不对劲。
她颦着眉毛,打开房门,正想分辨话语内容,就被雷启骤然抓住了胳膊。
力气很大,她吃痛看去,却见雷启已经变了脸色。
顺着他错愕的目光望向,她也愣住。
走廊的尽头,最靠楼梯的休息室里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