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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猜到卫岚偷偷给他买了台微单相机呢?

这下真要抢天光了,沈子翎来不及惊喜也来不及多说,手忙脚乱开箱验机,终于赶在夕阳彻底消泯前,为他们在银杏树林中拍下一张合照。

这是他十八岁以后,用专业相机拍下的第一张相片。

摁下快门时,指尖微微在颤,不可遏止。

相机多情,过目不忘,于是画面定格。

都说时节如流,可他却用镜头捉住时光的一秒,像小时候捡起最漂亮一枚银杏叶,视若珍宝,夹在书页中。

他也将这一秒,视若珍宝,摄入了相簿之中。

第63章 New Boy——七

专业相机确实非同凡响,沈子翎掂量着舍不得放手,多拍了几张,叫他们过去看,几个脑袋凑在一起,都看了个赞不绝口。

照苗苗的话说,“相机和手机果然不一样哈,也不知道哪里不一样,但就是很不一样”。

卫岚抬头,目光从相片移向沈子翎,说,是哥拍得好。

周昭宁笑说,都好,都好。

沈铮站在最后,背着两手,也笑笑的,说小卫,这相机不便宜吧,你这也太破费了。

卫岚干笑两声,含糊说也不贵,而且我哥那么照顾我,应该的。

几人没再看照片,也就站开了些,太阳光褪尽,夜色渐渐沉淀,人车路树,乃至沿街的建筑物都随之沉淀,剩下黑蒙蒙的轮廓。

时间不早,散步也散得差不多,他们绕过小广场,开始慢慢往回走。

沈铮闲话家常般,又问卫岚平时做什么工作的,还是说还在上学?

此话一出,在场三个小年轻都心头一紧。

平日里没人在乎,也没人因为工作或薪资就区别对待卫岚,但到了场面上,心里都明白这工作拿不太出手。

到了这对龙章凤姿的父母面前,就更拿不出手。

卫岚卡壳,正琢磨着怎么把自己的工作描述得光鲜一点儿,旁边那俩不愧是广告公司出来的骨干,已经替他包装好了。

沈子翎:“他在一个摇滚乐队当鼓手。摇滚,你们以前爱听的崔健和窦唯,什么黑豹唐朝,都是玩摇滚的。”

咖啡店那工作不好说,说出来就相当于漏底,摆明了他是入不敷出来打工的,那就索性不说。沈子翎不爱撒谎,但很会有选择地说真话。

苗苗:“现在最流行乐队了,他又是打架子鼓的,长得那么帅,特别受欢迎。”

当代社会,长得好就约等于受欢迎,受欢迎就约等于有钱。

至于多有钱,那就倒推回去,归根结底取决于长得有多好。而就卫岚这样貌身条儿来看,那必定是左手挥挥,鲜花鼓掌,右手招招,黄金万两。

卫岚哽住,两句话往外一抛,他明面上的身份被做高了,几乎成了个低调的小明星。真实的身份则被踩低了,低得仿佛难以启齿,不能见人。

他下意识看向二人,而二人心虚,都别开了目光,没有与他对视。

后半程聊天中,苗苗提起之前在家门口遇到精神病,精神病又被卫岚擒获的事情。

事情,真的只是个“事情”,而就卫岚回忆,那场所谓的“打斗”只持续了顶多二三十秒,并且他只在胳膊上不慎被划了道小口子。

但被苗苗口若悬河那么一讲,完全成了个“故事”。他在故事里勇悍无匹,和那个手持锐器的匪徒从十六楼缠斗到了六楼,打得是难解难分,最后警察赶到时,只见匪徒被他踩在脚下,而他已经伤痕累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