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爱上一匹野马,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”。
他那沈子翎可是够野的,而他自己,如今却是连家都没有。
将来二人要是真的好上了,沈子翎说要去他家看看,他该带人家去哪呢?青旅的小床铺吗?还是远在天边的那个……
卫岚浮想联翩,想得心乱,幸好手还很稳,吉他没乱。
热场歌没几首,很快唱完。
下台之后,他正愁去哪儿,就被人远远叫住了。
招呼他的是个女生,二十来岁,中等偏高的个头。
要说摇滚,这女生可是够摇滚的,脑袋顶着黑白中分的短发,乍看好像魔女库伊拉。身上是曼森T恤配短款的涂鸦牛仔裤,外头罩了件少说大出五个码的红格纹衬衫,中间裸出一段线条紧实的长腿,脚上又蹬了双硕大无比的机车靴。
而即使浓妆打扮,还化得嘴唇乌紫,依旧不难看出她底子很好,样貌流丽。
女生名叫董霄,卫岚认识,却不太熟。
当初也是在火塘认识的,他唱歌,唱完后和底下来捧场的朋友喝酒。
董霄是他朋友的朋友,又都是玩音乐的,一来二去就认识了。
第一次见董霄,她打扮得也和今天差不多。卫岚在驴友团里广交朋友,乱看闲书,有个当视频博主的美女姐姐曾经给他看过一本杂志,上头写过董霄这类的穿搭风格。
他于是就问,问她这是不是Grunge(垃圾摇滚)风格,又引申出去,问她是不是喜欢Nirvana(涅槃乐队)。
董霄当时挺惊讶地笑了,她以为这又是个内里空空的帅哥,没想到还有两把刷子。
那天二人多聊了几句,卫岚这才知道原来她是个小乐队的贝斯手,现在乐队里青黄不接,只有她和主唱两个人,身边正缺个鼓手。
董霄得知卫岚会打鼓,提出让他去试试,没想到一试之下,效果好得出奇。
她当天就抛出橄榄枝,要他加入,可卫岚犹豫,暂时没接,毕竟他不知道自己能在这个地方待多久,别到时候乐队刚组了两天,驴友团那边要启程,害得他左右为难。
但过去几天,情况大有不同——他和沈子翎更进一步了。
虽然这一步迈得太大,险些扯着裆,但仍旧算是有了进展。
卫岚不管是日拱一卒还是狂轰滥炸,结局是抱得美人归就好。而为了“美人归”,他非得留在这座城市不可。
于是不需要董霄过多游说,卫岚这次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。
董霄很惊喜,豪迈万分地要给他买酒喝,说搞乐队的,不会喝酒可怎么行,堪称是带坏小孩眼都不眨。
不过她到底晚了一步,老宋比她更坏,害得卫岚早在大西北就对着漫天星空烂醉过了,这时候喝起来毫不含糊。
董霄不急着走,跟他边喝边闲聊,说火塘之前也找了他们乐队,他们也确实过来了一次,但那次和其他乐队有了点小矛盾,闹得不欢而散。再加上他们也就俩人,主唱和贝斯手站在台上,看着确实不太像个乐队,所以之后即使火塘再找,他们也没再去演出过了。
这下好了,凑齐了三人,虽说连圈麻将都开不了,但站在台上好歹像那么回事了。
董霄弯着狭长眼睛,笑得像只懒怠狡黠的黑猫,说别看火塘装得挺文艺,其实势力着呢,来演唱的乐队全分三六九等,按照人气高低来排。人气高的,乐队下去包个大卡座,洋酒畅饮;人气低的呢,喝瓶1664还得看人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