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尖沙咀东星堂口。
花豹正在向阿本汇报:
「洪兴的靓坤今天已经在旺角立旗成功,值得注意的是,靓坤立旗的地方原本是油尖旺倪家国华和黑鬼的地盘。」
「也不知道靓坤用了什麽手段,让国华和黑鬼生生的各送他一条街。」
阿本手里端着红酒,慢慢的摇晃,好让酒香分布的更均匀,他把酒杯放在鼻子下边,慢慢的细嗅果香的味道。
花豹看了阿本一眼,硬着头皮说道:
「我找人调查了,愣是没有调查出到底发生了什麽。」
阿本放下酒杯,掏出了一支细小的雪茄,轻轻点上这才道:
「国华是绝不肯吃亏的家伙,黑鬼那个家伙死都要占便宜。」
「这两人竟然能够割给靓坤一条街,要麽他们达成了隐秘的合作;要麽靓坤抓住了他们的把柄。」
「你觉得会是什麽?」
花豹想了想道:
「应该是前者吧。」
阿本吐了一口烟雾,深思道:
「油尖旺倪家是当之无愧的地下第一势力,就连咱们东星也屈居他们之下。」
花豹不服气道:
「那是您老人家让着他们吧。」
「我相信您老人家要是愿意,我们的势力绝对不在倪家之下。」
倪家让人忌惮,是他们全员走粉。
走粉这玩意儿,一般的社团不愿意碰,原因是相比这些快钱,传统的社团们更加注重那些细水长流的买卖。
走粉来钱虽然快,被差馆盯的也狠,传统的社团家大业大的,很容易就牵连别的生意,所以他们不做。
东星不同,他们可不在乎走粉。
哪怕差馆盯着也不怕,就那些穷乡僻壤的堂口,差馆愿意扫就让他们扫去呗!
阿本笑了笑:
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,咱们是生意人,要看的长远。」
「走粉来钱快,差馆盯的也狠。」
「尖沙咀出了个倪坤,有他顶在前头,差馆就不会看到我们。」
「哪怕他们知道我们也走粉,第一目光也是看向倪家。」
「破获走粉案件的流程都差不多,盯着咱们还不如去顶着倪家,那可是条大鱼。」
「有这样一颗大树在的牵头,我疯了才会去跟倪家火并。」
「咱们躲在倪家身后,默默的发财就好。」
花豹点头称是。
阿本又道:
「靓坤与倪家肯定有秘密交易,但这不关咱们的事情,若是靓坤真的与倪家合作走粉,未来未必不能合作。」
花豹张大了嘴巴:
「与靓坤合作?」
阿本耸耸肩:
「洪兴幸运啊,当初社团初立,他们跟咱们一样都是小社团。」
「可谁让他们的堂口选的好呢?」
「现在全都是些好地方。」
「咱们没有办法,为了养活那麽多人,只能走粉。」
「你想想看,洪兴的各个堂口从来没有走粉的。」
「若是靓坤走粉,那未来真有可能合作的那一天。」
「他一个人是占据不了那麽大的地盘的。」
花豹格外赞同。
阿本笑了笑:
「好了,靓坤的事情不是咱们该考虑的,那是旺角,该考虑这事情的是丧波。」
「眼下我们要做的,就是给甘子泰一个大教训,告诉他,尖沙咀的炮台不是那麽好当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