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惦记着家里的事情,叶青回家的这一路是非常煎熬的,连跟他的上班搭子张明远聊天时都心不在焉的,时常走神。
好不容易熬到汽车抵达煤市街车站,叶青连招呼都忘了打,拎着东西就下车往家跑。
不多时,他回到十八号院。
已经养成在院里等他的习惯的叶母见状立即迎了上来:「怎麽带个车軲辘回来?」
「这个也是残次品,有点慢撒气,您回头让我爹去修车铺修修看。」叶青说着一股脑将饭盒跟自行车内胎塞进老娘手中,就快步进了他的南屋。
叶小毛早就在屋里等着他了,见他进屋立即拿起书桌上的一沓信封递给他,猴急的道:「信都在这呢,快把钱给我。」
「急啥?我不得验验货的。」叶青连忙把手上东西搁在桌上,接过那一沓信封,先挑了一个从里面抽出信纸,一目十行的大致看了一遍,又赶紧去看下一封。
仅仅十多分钟,他就将手里那整整十一封信全部看完。
而事实也跟他猜测的一样,大姐果然还跟那位初恋保持着联系,这十一封信件里,足有八封信是他的。
好在事情倒没有叶青想的那麽坏,这俩人目前还没旧情复燃,只是在以朋友的身份联系着,不过从字里行间中,还是能感觉到一种极度克制的情感。
同时叶青也彻底明白大姐为什麽一直对那个姓陈的念念不忘了。
丫是真特麽有才啊。
他给大姐写的封信中,基本都会附上一首现代诗,有些写的竟然还不错。
譬如其中一首诗中就有一段『我这里的月亮,总卡在杉树梢上,像颗没粮票的水果糖。』
叶青越看越有滋味儿,那一层层的隐喻,让他都忍不住竖起了大拇哥。
可想而知,连他都这样了,更不要说大姐这位喜好文学的女同志了,肯定会被迷得五迷三道的。
在这个精神食粮匮乏的年代,一位能通过诗歌为女孩们打开了精神世界的窗口的文艺青年,对小姑娘们的吸引力,真的是无与伦比的。
况且大姐这位初恋也真的很有才,不是那些靠抄几句外国诗歌来哄骗小姑娘的人渣。
说真的,如果这家伙不是知青的话,叶青倒也不介意他做自己姐夫。
可惜没有如果,以目前的情况看来,他与大姐之间的感情,有很大概率会以悲剧收场。
而这,也是这一时代的一个小缩影。
「哎!」
叶青轻叹了口气,就赶紧将那些信交给叶小毛。「快点放回去,大姐估计要回来了。」
「钱呢。」叶小毛一手接过信,另一只手伸到他面前。
「你可真是死要钱,等东西放好了再给你不成吗?」叶青无语的从兜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五张一毛钱塞给他,显得更有冲击力,并叮嘱道:「拿钱办事儿嗷,回头要是露馅了,可别把我供出来。」
「你放心,大姐就是给我上老虎凳,灌辣椒水,我也不带提你一句的。」叶小毛喜滋滋的接过钱,转头跑进大姐屋里,将那些信胡乱的塞进抽屉就出来了。
随后他来到床边,从上铺的床垫下取出一沓零票,跟刚到手的五毛钱搁在一块,眉开眼笑的数了起来。
「嗬~呸!一毛丶两毛……」
刚刚目睹了他所有行为的叶青诧异的看着他,问道:「不是,你就这麽放进去了?不怕大姐回来发现吗?」
「我就是按照原先的位置放回去也得发现,她那抽屉上锁了,我用改锥撬开的。」叶小毛说着恼火的抬起头,没好气的道:「哎呀,叶老三你能不能别说话?我都查忘了。」
叶青顿时愕然:「所以,你小子这是准备硬抗?」